親愛的家長朋友: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文明城市創建成果,我市出臺了《蚌埠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》,于2018年1月1日起已經施行,在市區中環線(東至老山路、西至近期東海大道—大慶路、南至南外環路、北至淝河路)以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,市區中環線以外的區域為限制燃放區域,限制燃放區域內除國家法定的春節假期和辦理婚喪事以外,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。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、場所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,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、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,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,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;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,依法給予治安處罰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公民人身傷害的,依法承擔民事責任。 燃放煙花爆竹會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,加劇霧霾天氣,產生噪音污染,還容易釀成人身傷亡、火災事故和財產損失。為了“保衛藍天、美化環境”,共建我們的美麗家園,請廣大市民立即行動起來,從現在做起,從你我做起,告別煙花爆竹,養成低碳、綠色、文明、健康的生活方式。我們向全市廣大市民發出倡議: 一、嚴格遵守“禁燃”規定,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、制造、銷售、儲存煙花爆竹。在節日期間、開業慶典、婚喪嫁娶等活動中,選擇音樂、鮮花等低碳、環保、安全的方式進行。 二、積極宣傳“禁燃”規定,不在親友迎送往來中贈送或接受煙花爆竹,勸導親友不買、不放、不儲存煙花爆竹。 三、積極舉報非法制造、銷售、儲存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,舉報電話:110。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、利在千秋,希望廣大家長朋友在未來的2019年春節期間以實際行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讓我們共同努力,從現在做起,從自我做起,遠離煙花爆竹,守護藍天碧水,共建美麗家園,為全國文明城市增光添彩。
蚌埠高新實驗學校 2018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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